免费咨询热线:

【48812】国家经济交易委员会、对外交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加工进口约束类商品目录的告诉

时间: 2024-06-14 08:02:56 分类: 行业新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分关于加强完善加工交易银行确保金台帐准则定见的告诉》(〔1995〕35号),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确认第一批加工交易制止类和约束类商品目录的告诉》(国经贸交易〔1999〕490号,以下简称《目录》)。现对《目录》中部分“钢材”列名做调整,税号72103000、72122000项下的钢材种类不再列入约束类商品目录,自2000年7月1日起履行。